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 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4月26日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并强行索要财物,
庭审中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4月26日上午,商品声誉罪 ,以讹传讹 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 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采取威胁手段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在没有依据 、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商品信誉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
